I-589等待期,也可通过EB-5“双递交”快速身份调整

在美国复杂的移⺠法体系中,准确理解和巧妙应用相关法规对于制定有效的移⺠策略是至关重要的。今天,我们来探讨  I-589 等待期的其他策略:通过 EB-5 “双递交”快速身份调整。真实案例,干货分享,希望帮助到更多的人。

那么问题来了:I-589 申请期间,仍可以申请投资移民及 I-485 调整身份吗?

答案是只要在美国合法逗留期内递交了符合基本条件而并不草率(nonfrivolous)的 I-589 申请,申请人不仅可以再递交投资移民及 I-485 调整身份的申请,还可以同时递交工卡及回美旅行证 (advance parole)的申请。这方面主要是涉及在美国逾期逗留及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美国移民及国藉法 (INA)第212(a)(9)(B)(ii) 条款指出, 入境美国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逗留超过他被准许停留的日期后的第一天, 就会开始计算逾期逗留的日数。如果逾期逗留超过180天,将面临3年内被禁止再进入美国。如果是超过12个月,10年内不能再进入美国。然而如果逾期逗留不超过180天,便不会受到3年或10年禁止入境的限制。此外,INA 245(k) 指出,在美国以非移民身份逾期逗留不超过180天的人士,并且没有非法工作的记录,可以基于职业类别的移民申请提交 I-485 调整身份。

申请了 I-589 而等待期间超过原本可以合法逗留的180天后,仍然有资格申请职业移民及同步递交 I-485 调整身份吗?

INA 212(a)(9)(B)(iii) 为 I-589 申请者提供了一项豁免,如果 I-589 申请是不草率(nonfrivolous)并且申请人没有在美国非法工作的记录,那么等待申请期间不会被视为非法逗留。因此,综合以上 INA 212(a)(9(B)(ii),212(a)(9)(B)(iii) 及 245(k)三条移民法,只要 I-589 申请人在入境美国合法逗留期间或逾期逗留180天内递交了 I-589 申请,并且没有非法打工的记录,就可以有资格递交投资移民申请及同步递交 I-485。

大家会问,其它的职业类别,例如EB-1,EB-2,EB-3等是否也适用?

答案是可以,但要考虑表B调整身份的排期是否开放给其它类别,加上 EB-2 及 EB-3 需要先通过劳工部的批准,所以并不可以快速同步递交 I-485 。目前 EB-5 投资移民对所有出生地的申请人仍然没有排期,所以通过 EB-5 同步递交 I-485 是最快捷更换另一个等待绿卡的途径。
申请过 I-589 后再申请 EB-5 及 I-485 的人士会问,取得回美旅行证 (advance parole)后可以安心回国及顺利再入境美国等待 EB-5 及 I-485 吗? 下一篇文章跟大家分享。